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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广场裙楼302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广东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广东
源发布时间: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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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JC1Z******项目名称创新广场裙楼302
起始日期2025年03月14日 00时00分00秒结束日期2025年03月27日 23时59分59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未租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创新广场
面积/数量119.11平方米权属情况有房产(土地)证
资产性质商业类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出租期32月(2年8个月)
免租期1个月(不含在租赁期限内)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成交通知书》发出后60个自然日招租底价50元/平方米/月
租金的递增每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3%租金支付方式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商业,办公
履约条件以实际签订的租赁合同条款为准。
其他补充说明******消防有,电梯有,变压器有,层高4.5M,承重350㎏。
二、物业现状为空置,承租后不得转租、分租。
******银行转账,由产权单位区国资局直接向承租户开具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将物业租金上缴财政非税账户。
四、中央空调使用时间为每年3月份至11月份,周一至周五早上8点开启、晚上20点关闭,周六至周日早上8点30分开启、晚上20点关闭。
五、有意愿参与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的意向承租人需仔细阅读交易公告,并按照要求在公告时间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及上传“报名和资格审查”资料。
六、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承租,移交物业给成交人日期:签订合同且缴纳押金之日。
七、异议(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异议(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联系方式详见交易公告“交易机构信息”。
******集团对已发出的交易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报名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通过网站公布,不足3日的,将顺延报名截止时间;涉及资格条件、租赁期限、租赁面积、租赁价格等核心条款变更,重新计算公告时间。
九、意向承租人认******集团咨询或反馈。
十、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报名前,意向承租人可联系招租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投标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现场踏勘联系人:李经理,0755-******
十一、交易服务费
******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即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1%(孰低原则))收取,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未交纳交易服务费的,取消成交资格,将成交人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招租人账户;
************集团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根据《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十二、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1. 交易结果公示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未成交的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由坪山分公司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集团在收到的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转交给股份合作公司作为履约保证金************集团在收到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月租金的2倍物业管理费11.5元/月/㎡
空调费12.8元/月/㎡其他企业签约入驻后,须与园区物业管理公司另行签订《物业服务费及水电费协议》,其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水电费、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按照该协议确定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收取。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公开招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仍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重新公开招租。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1.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阶梯价:1元/平方米/月),延时报价时间为5分钟)确定承租人,竞价规则以阳光租赁平台网络竞价须知为准;
2.公开招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仍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注: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人视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

项目日程

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03月31日 10时00分00秒澄清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4日 23时59分59秒
质疑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7日 23时59分59秒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根据《深圳市坪山区产权用房使用监管协议书》,入驻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注册地在深圳,属于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或高新技术产业提供配套服务的企业或机构:
1、餐饮类品牌商业
2、餐饮类自主品牌商业
3、艺术教培
4、品牌服装
5、品牌零售
6、生活配套

(二)注册地在深圳,所从事领域属于生物、新能源、互联网、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等六大类战略性新兴产业范围的企业;

(三)注册地在深圳,所从事领域属于我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因目录失效,参照《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研发、办公的企业;

(四)属于经认定的国家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自主创新龙头企业、民营领军骨干企业、总部企业;

(五)属于深圳市重点引进的重大项目依托单位、科研机构(团队)或获得省级及以上认定或批准的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孵化器;

(六)注册地在深圳,属于国有企业或上市企业(新三板除外)控股的公司;

(七)经深圳市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审核批准入区的其它重大项目。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针对资格条件(一),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企业及产品介绍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提供系为产业提供配套服务的餐饮类品牌商业、餐饮类自主品牌商业、艺术教培、品牌服装、品牌零售的的企业或机构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管理局(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基本信息网站截图加盖公章;3、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须包含企业及产品介绍并承诺所从事领域属于生物、新能源、互联网、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等六大类战略性新兴产业范围的企业(格式自拟);4、(若有)提供能体现从事领域属于六大类新兴产业范围的第三方合作协议关键页、知识产权或研发生产相关证书、企业所获得的行业荣誉的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管理局(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基本信息网站截图加盖公章;3、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须包含企业及产品介绍并承诺所从事领域属于我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因目录失效,参照《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研发、办公的企业(格式自拟);4、(若有)提供能体现从事领域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第三方合作协议关键页、知识产权或研发生产相关证书、企业所获得的行业荣誉的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针对资格条件(四),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上述企业认定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针对资格条件(五),提供深圳市引进证明资料加盖公章或省级以上相关认定批准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管理局(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网站截图加盖公章(需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控股指控股公司直接持有其子公司50%以上股权,不含50%)。

针对资格条件(七),提供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准入的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意向承租人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意向承租人承诺书》《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7日 23时59分59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地址******街道金牛西路11号益科大厦A座办公12层
联系人杨工联系方式0755-******

出租方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交易保证金

金额11,911元
收款信息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2025年03月27日 23时59分59秒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1.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关于加强坪山区属国有企业资源性******集团坪山分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2.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企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3.意向承租人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4.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6.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人的名义******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租人。
7.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租人。
8.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人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人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9.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
10.成交人应在获取成交通知书后60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
11.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12.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国有企业与原意向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集团造成损失的,意向承租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3.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13.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13.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14.意向承租方须充分知悉,报名期间可在阳光租赁平台取消报名,报名公告期满后,若成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须按照招租公告和深圳阳光租赁平台网络竞价须知要求参与竞价或与招租人采取协议租赁(租赁价格不低于招租公告中设定的招租底价),若未按照相关规定参与竞价或与招租人协议租赁,招租人有权扣除交易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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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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