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文旅健身中心改造项目配套用房一装饰装修及室外配套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泰山文旅健身中心改造项目配套用房一装饰装修及室外配套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编号:DY-GC-******-01-01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泰安市岱岳区天平湖路以南,梅山西路以东。
2.3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139294.1平方米。本次招标包括商业内部公区;动物园精装、安装工程;商铺、幕墙、夜间照明及室外配套工程等,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13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5831.229056万元
2.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数量总和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且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格条件。
4.1获取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旅游经济开发区环湖西路商业A12
联 系人:张经理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擂鼓石大街1号(中天大厦三楼)
联系人:陈绪静
电 话:0538-******
电子邮件:ruitaizhaobiao@163.com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陈绪静 联系方式:0538-******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建设局0538-8566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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